1. 債務舒緩(Debt Relief Plan, DRP)
    概念
    由債務舒緩公司或顧問協助,與債權人協商減低每月還款額、延長還款期,甚至減息,屬於非法律程序。

優點

還款壓力顯著減低

無需進入法院程序,手續簡單

不會強制變賣資產

彈性較高,可按收入調整

缺點

信用紀錄受影響(但比破產輕)

債權人可不同意方案

還款期可能延長,總金額或增加

沒有法律保障,債權人仍可採取法律行動

適合對象
仍有穩定收入,但現金流不足以應付現有每月還款的人。

  1. 債務重組(Individual Voluntary Arrangement, IVA)
    概念
    透過法律介入,由破產管理署(或持牌執業會計師)擔任監管人,與債權人達成正式的還款協議,只要過半數債權人同意,其他債權人必須遵守。

優點

有法律約束力,債權人不得追討額外款項

通常能減免部分債務

避免破產帶來的嚴重後果

還款完成後,剩餘債務免除

缺點

信用紀錄受影響(一般6年)

需公開申報財務狀況

還款期間不可隨意新增貸款或信用卡

手續費較高

適合對象
債務金額龐大,需法律保障避免債權人追討的人。

  1. 破產(Bankruptcy)
    概念
    向法院申請,法庭頒布破產令後,由破產管理署或受託人處理資產,清償債務,剩餘債務全數免除。

優點

能一次性解除大部分或全部債務

免除還款壓力,法律全面保障債務人免受追討

缺點

信用紀錄嚴重受損(通常10年以上)

可能失去大部分資產

受破產法限制,包括職業資格、出國限制、開立公司限制等

社會及心理壓力大

適合對象
已無能力還款、欠款金額極大、且沒有重要資產需要保留的人。

  1. 總結建議
    想保留信用紀錄 → 優先考慮 債務舒緩

需要法律保護避免債權人追討 → 考慮 債務重組(IVA)

無力償還、債務極龐大 → 最後手段為 破產